圖中電路的命名
鏈節的名稱用於識別它們,也可以反映它們的功能目的 電路圖... 原理圖電路標記方案的要求由 GOST 2.709-89 確定。
根據該標準,由設備、繼電器線圈、設備、機器、電阻器和其他元件的觸點分隔的所有電路部分必須具有不同的名稱。
通過可拆卸、折疊或一體式觸點連接的電路部分必須具有相同的名稱。如有必要,該標准允許通過可拆卸觸點連接的電路部分分配不同的名稱。
為了能夠區分連接到不同單元的鏈段,允許在鏈的名稱中添加序列號和其他單元可接受的名稱,並用破折號分隔。
阿拉伯數字和拉丁字母表的大寫字母用於指定示意性電路圖的部分。名稱中包含的數字和字母必須具有相同的字體大小。
標記的順序應該是從電源的輸入端到消費者,分支電路部分從左到右的方向從上到下標記。從圖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一要求的實現。在標記鏈的過程中,允許留下多餘的數字。
圖中電路的命名
在開發電路時,應遵循以下順序來指定電路的各個部分:
1) 交流電路標記為:L1、L2、L3 ...加上連續的數字。例如,第一相L1的電路部分:L11、L12等;第二相L2部分電路:L21、L22等;第三相L3部分電路:L31、L32等。
如果這不會導致錯誤連接,則允許用字母 A、B、C 來指定交流電路的相位。
3) 控制鏈、保護、信號、自動化、測量在產品或裝置中用連續的數字表示。
在單相(相-零,相-相)交流電路中允許用偶數和奇數來標示電路部分。
通常,名稱位於電氣原理圖上:電路水平排列 - 在電線部分上方,電路垂直排列 - 在電線部分右側。在技術上合理的情況下,允許將名稱放在電路圖下方。
示意圖的方案的功能隸屬關係也可以用普遍接受的字母來表示,而不是數字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