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計算方法

照明計算可以確定:

  • 照明計算方法為所選類型、位置和數量的燈具獲得給定照明所需的傾倒功率,

  • 為所選類型的照明設備獲得給定照明所需的照明設備的數量和位置以及其中燈的功率,

  • 已知類型、燈位置和燈功率的估計照度。

設計中的主要任務是第一種類型的任務,因為必鬚根據照明質量及其效率來選擇燈的類型及其位置。

如果精確設置燈的功率,則在計算第二種類型的照明時解決問題,例如,需要使用 80 W 熒光燈。

如果無法測量照度,則第三類任務針對現有裝置解決,並且對於 項目檢查 和計算,例如,點法驗證,使用利用率方法進行的計算。

可以使用以下方法進行照明計算:

1)通過光通量使用係數的方法,

2)按比功率法,

3)按點法。

使用度的方法 用於(計算具有任何類型照明裝置的水平表面的總均勻照度。

具體供電方式 用於近似預定照明裝置的裝機功率。

計算照明的點法它用於計算一般均勻和局部照明,局部照明,與直接照明燈具的被照面的位置無關。

除了上述計算照明的方法外,還有一種組合方法,用於不適用利用係數法且照明燈具不屬於直射光類的情況。

對於某些類型的房間(走廊、樓梯等),存在確定每個此類房間的燈功率的直接標準。

考慮每種描述方法的計算方法。

內部電氣照明

一種使用光通量的方法

作為該解決方案的結果,根據光通量的利用方法,建立燈的光通量,根據該方法從標準燈中選擇。所選燈的光通量與計算出的光通量之差不應超過 +20 或 -10%。如果差異較大,則調整燈具的目標數量。

確定一盞燈所需光通量的計算公式:

F = (Emin NS C NS x NSz) / (n NS η)

式中F——燈管中燈管的光通量,lm; emin——標準照明,豪華,ks——安全係數(取決於燈的類型和房間的污染程度),z——校正係數,考慮到房間內的平均照度大於標準最小值,n ——燈管(燈)數,η——光通量利用係數,等於落在工作面上的光通量與所有燈管總通量之比; S是房間的面積,m2。

光通量的使用程度——一個參考值,取決於照明燈具的類型、房間的參數(長、寬、高),房間的天花板、牆壁和地板的反射係數。

光通量使用係數法計算照明的程序:

1)確定計算高度No, 照明設備的類型和數量 在一個房間裡。

燈具懸掛的預估高度是根據房間的幾何尺寸確定的

3p = H — hc — 馬力,米,

其中 H 是房間的高度,m,hc — 照明燈具與天花板的距離(照明燈具的“懸垂”取值範圍為 0,當照明燈具安裝在天花板上時,到1.5 m), m, hp 為工作面高於地面的高度(通常хp = 0.8 m)。

電照明計算時確定設計高度

米。 1、計算電燈時設計高度的確定

有關確定設計高度的更多信息,請參見此處: 計算照明時照明燈具在房間內的佈置我是

2) 根據表格有:安全係數 k 校正係數 z,歸一化照度 Emin,

3)房間i的指標確定(考慮了光通量使用係數對房間參數的依賴性):

i = (A x B) / (Hp x (A + B),

其中 A 和 B 是房間的寬度和長度,m,

4)燈具光通量η的使用程度取決於照明燈具的類型,牆壁、天花板和工作表面的反射率ρc、ρHC、ρR;

5)一盞燈所需光通量由公式F求得;

6)選用光通量相近的標準燈。

車間裡的燈如果計算結果表明燈的功率大於所選燈具中使用的功率,或者所需的光通量大於標準燈,則必須增加燈的數量並重複計算或找到通過設置燈的瓦數(以及燈 F 的光通量)來設置所需數量的燈:

n = (Emin NS C NS x NSz) / (F NS η)

具體供電方式

具體裝機功率就是我們房間裡燈的總裝機功率除以房間面積的比值:

螺柱 = (Strl x n) / S

式中strud——比裝機功率,W/m2,Pl——燈具功率,W; n——房間內的燈具數量; S是房間的面積,m2。

比功率是一個參考值。為了正確選擇特定功率的值,需要了解照明燈具的類型、歸一化照明、安全係數(對於其值與表中所示不同的值,特定比例重新計算功率,允許的功率值),房間表面的反射係數,設計高度和房間面積的值......

確定功率的計算公式° 座燈:

Pl = (strud x C) / n

使用特定電源方法計算照明的過程:

1)計算出的高度No、燈具的種類和數量以及房間內的燈具數量確定;

2) 表格顯示了此類場所的標準化照明 Emin,特定功率 strudari;

3)計算出一盞燈的功率,選擇標準燈。

如果計算出的燈功率大於接受的燈具中使用的功率,則必須通過採用燈具 RL 中的燈功率值來確定所需的燈具數量。

內部電氣照明

光照計算的點法

此方法用於查找房間中任意一點的照明。

計算點光源的程序:

1) 計算出的高度由室內照明設備的 Зp、類型和位置確定,並按比例繪製帶照明設備的房間平面圖,

2)將控制點A應用於平面圖,求出燈具投影到控制點的距離d;

將物體放置在正方形的角和 B 放置在矩形的邊上時控制點 A 的位置

米。 2.控制點A在正方形的角上,B在長方形邊上的位置

3) 每個照明單元的照度 e 是從水平照明的空間等軸測線中找到的;

4) 求得所有燈的總條件照度∑e;

5) 計算A點所有照明燈具的水平照度:

Ea = (F x μ / 1000NS ks) x ∑e,

其中 μ — 考慮到遠處照明裝置的額外照明和反射光通量的係數,кс — 安全係數。

代替條件水平照度的空間等軸測圖,可以使用條件放電為 1000 lm 的水平照度值表。

發光條紋的評分方法順序:

1) 計算出的高度 Зp、其中的燈和熒光燈的類型、燈在燈帶中的位置和房間中的燈帶都是確定的。然後將條紋應用於平面圖,按比例繪製;

2) 將控制點 A 應用到計劃中,並找到從點 A 到河流投影的距離。根據平面圖,求出一半條帶的長度,在點法中通常用L表示。不要與條帶之間的距離混淆,同樣用L表示,按最有利比例確定(升 / 馬力);

燈帶點法照度計算方案

米。 3、燈帶點法照度計算方案

3)光通量線密度的確定

F'= (Fsv x n) / 2L,

式中Fсв——燈的光度,等於燈、燈的光通量之和; n——車道內照明燈具的數量;

4) 是給定尺寸 p'= p /HP, L'= L /Hp

5) 根據熒光燈(發光條紋)相對照度的線性等軸測圖,每個半條帶取決於燈具 p ' 和 L' 的類型

Ea = (F ‘ x μ / 1000NS ks) x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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