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運行時發動機功率的測定
具有這種電動機溫度達到穩定值的持續時間的電驅動器的操作模式被稱為長期。在這種情況下,電動機的標稱功率必須等於運行機器所需的功率。如果目錄中沒有具有此標稱功率的電動機,則選擇最接近的較高功率的電動機。
如果對於給定的工藝流程,已知切削力 F(以 N 為單位)和切削速度 v(以 m / min 為單位),則以 kW 為單位的切削功率可以通過以下公式確定:
為了確定驅動電動機的相應軸功率,有必要考慮機器的機械傳動中的損耗,為此有必要知道機器的效率 ηc;然後:
發動機啟動期間的功率損失(平均)超過標稱負載時的損失,但在所考慮的範圍內,啟動過程很少重複,以至於這些損失可以忽略不計。
在確定通用(通用)機器的驅動功率時,它們被認為是具有連續操作模式的機器,因為在。這些機器的操作也可以在這種模式下進行。在這種情況下,電動機軸的功率
其中 Prn——最高可能(標稱)切割功率;
ηcn——額定負載下機器主運動迴路的效率(通常取值接近0.8)。
機器在滿載時的效率 ηsn 可以定義為在給定速度下運行時形成運動鏈的各個齒輪的效率的乘積:
每個速度對應於機器效率的特定值,具體取決於齒輪的數量及其類型。
隨著轉速的顯著增加,機器中的功率損失顯著增加。這是由於某些損失的增長速度快於旋轉速度(例如,齒輪箱中的油混合損失)。
驅動電源電路所需的功率通常很低。主驅動和電源電路一起驅動時,電機功率應比主驅動電路所需功率大5%左右。對於單獨的電源,其功率必須按照與主驅動電路相同的方式確定。在這種情況下,發動機的動力用於供給和克服導軌和其他傳動環節中的摩擦。
供應鏈的有效性可以通過了解構成該鏈的元素來確定。通常,該效率的值在 0.1-0.2 的範圍內。
根據最高負載條件選擇電機的通用機器通常處於負載狀態。通過這樣的工作,它會顯著惡化 驅動能量性能... 與最大可能負載相比,電動機標稱功率的降低導致使用機器的可能性受到限制。考慮到這是不可接受的,機床廠生產的通用機器上安裝了原動機電動機,這些電動機是根據這些機器可以運行的最高功率來選擇的。
米。 1、變負荷連續運行時間表
在長期可變負載下,電驅動運行的特點是類似於圖 1 所示的負載計劃。 1.金屬切削機床零件的每個加工過渡都對應一定的電機軸功率。切削週期由機器空閒間隔分開,在此期間進刀和退刀以及更換工件。
處理一個零件的總時間,包括所有輔助操作,稱為循環時間 tts。加工相同類型零件並在主傳動鏈中具有摩擦離合器的機器也是如此,許多電動機連續旋轉的自動線機器也是如此。
當以可變負載運行時,必須選擇電機,使其能夠根據時間表以最高功率運行(過載選擇),以便在給定的負載時間表上運行時,電機不會過熱超過正常值(通過選擇加熱)。在由這些條件確定的兩個標稱容量中,選擇較大的一個。
過載能力
式中 Pn1 為過載工況下所需的發動機額定功率; Pmax——發動機在平衡狀態下運行對應的負荷表的最大功率; λ1——允許過載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