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鎮流器時代終結的開始

V所有氣體放電燈,由於其內阻為負,不能直接與電源電壓一起工作,需要合適的鎮流器,一方面限制和調節 另一方面,燈提供可靠的點火。

鎮流器是一種照明產品,借助該產品,氣體放電燈由電網供電,提供氣體放電燈必要的點亮、點火和操作模式,在結構上設計為一個裝置或多個獨立模塊的形式。

按照歐洲通用的分類,扼流圈型電磁鎮流器按照功率損耗的高低細分如下:

  • D 類 — 最大損耗鎮流器(最不經濟)
  • C 類 — 標準類型的鎮流器
  • B1 類 — 與標準相比損耗減少的鎮流器
  • B2 類 — 損耗特別低的鎮流器

電子鎮流器(electronic ballasts)分為3類:

  • AZ——不受管制的電子鎮流器
  • A2——不受管制的電子鎮流器(損耗小於AZ)
  • A1——可調電子鎮流器

歐盟委員會指令 2000/55/EC,為了將廉價的電磁鎮流器推出歐盟市場並加速電子鎮流器的廣泛採用,禁止銷售和使用: 從 2002 年 5 月 21 日起,從 2005 年 11 月 21 日起,D 級鎮流器 — Class規定了 C 鎮流器。

因此,從 2006 年起,帶 LL 的燈的製造商將只需要使用 B 1、B 2 類電磁鎮流器和高度經濟的電子鎮流器來補充它們。請記住,在大多數情況下,俄羅斯企業生產最低級別的電子鎮流器。

歐盟委員會的上述指令可能會有所延遲,但對我國LL燈的生產商和市場也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由於隨後幾年電磁鎮流器使用量的減少,電子鎮流器市場發展的“利基”必然擴大。一些公司趁機開始生產所謂的“新標準廉價電子鎮流器”,誤導不明真相的消費者。

有必要清楚地認識到,電子鎮流器的價格只有通過降低可靠性和失去一些性能和功能才能大幅降低:

1. “廉價”電子鎮流器的使用壽命(25-30 千小時)比優質設備的使用壽命短約 2 倍。

2. 用於“廉價”電子鎮流器的電路在啟動期間不提供 LL 電極的預熱。燈的冷啟動會縮短其額定壽命,尤其是在開關循環次數較多的情況下。

3. “廉價”電子鎮流器被剝奪了在市電電壓波動時自動調節 LL 輸出功率的重要功能。電源電壓波動範圍為 200 至 250 V)。

4. “便宜”的電子鎮流器不能保證 LL 在其使用壽命結束時自動關閉。

5. 與標準質量的電子鎮流器不同,“廉價”裝置只能由交流電供電。

上面的結論是明確的:

  • 由於設備的可靠性較低和 LL 的使用壽命縮短,使用“廉價”鎮流器會導致運營成本增加,因此不會向用戶承諾任何東西/除了經濟損失。
  • 在選擇電子鎮流器的類型和製造商時應非常謹慎,並主要關注市場上知名製造商的高質量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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