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調節電驅動器速度的指示器
調速是強制改變發動機轉速,以控制機器和機構執行機構的運動速度。一般來說,電機速度控制——這也意味著將速度保持在給定水平——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完成——參數化和封閉系統。
在參數化中,調節是通過改變電機電路的任何參數或電源電壓來實現的,例如,包括各種附加元件:電阻器、電容器、電感器。這種速度控制的質量通常不是很好。
如果需要獲得高性能的速度控製過程,他們會使用封閉式電力驅動系統,在這種系統中,通常通過改變提供給電機的電壓或該電壓的頻率或兩者來對電機執行操作.不同的直流和交流轉換器用於此目的。
速度控制通過六個關鍵指標進行量化表徵。
1. 調節範圍由最大速度ωmax和最小速度ωmin之比決定:D = ωmax / ωmin 在給定的電機軸負載變化限度下。
不同的工作機械需要不同的控制範圍。因此,軋製機的特徵範圍為 D = 20 — 50,金屬切削機的特徵範圍為 D = 3 — 4 至 D = 50 — 1000 甚至更多,造紙機 D = 20 等。
2. 速度調節的方向由生成的人工特徵相對於自然特徵的位置決定。如果它們位於自然之上,那麼他們會談論從主要速度調整速度,如果從主要速度降低 - 向下調整速度。在自然特徵之上和之下的人工特徵的佈置確保了所謂的兩區調節。
3、速度控制的平滑性由給定範圍內獲得的人工特徵的數量決定:數量越多,速度控制越平滑。平滑度由係數評估,該係數是兩個最接近特徵的速度之比
kpl = ωi — ωi-1,
其中 ωi 和 ωi-1 — 包括速度 i-th 和 (i-1) 人工特徵。
最大的平滑度是在使用電壓和頻率轉換器的封閉系統中實現的,低平滑度通常對應於參數控制方法。通過平滑的速度控制,工藝過程定性進行,產品質量提高,電驅動性能提高等。
4.保持設定控制速度時的穩定性,技術人員取決於電動機機械特性的剛性。更嚴格的機械特性只能通過封閉式電驅動器獲得。開式電驅動,速度太低,阻力矩波動大,速度波動大,這是不能接受的。
5. 調速期間允許的電機負載取決於功率部分中流過的電流。該電流不得超過額定值。否則,發動機會過熱。允許電流取決於終端元件的機械特性類型和應用的速度控制方法。
6.經濟調節由資本和運營成本決定 可調電驅動…資本成本應盡可能低或以其他方式使電力驅動的投資回收期不超過標準。
計算調速效率指標時,控制範圍內的可調檔數、電機軸在不同轉速下的有功功率、不同轉速下的功率損耗、電動機在各控制轉速下的運行時間、有功和有功。考慮了電動機消耗的無功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