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企業高障礙光柵

工業企業高障礙光柵高層建築的光柵對航空器的移動構成障礙,按照《民用航空機場服務手冊》(NAS GA-86)執行,以確保夜間和飛行安全。能見度低(低雲、霧、降水)。

障礙物分為機場障礙物和線性障礙物。機場障礙物位於機場附近的領土上,即在緊鄰機場的地面上,飛機在該空域上空機動。對於機場障礙物,在每個高度都提供了光柵。

線狀障礙物包括位於機場區域外、空中通道或地面上的高層建築。需要光柵的線性障礙物的高度取決於障礙物的位置。 (此規定不適用於高度超過100m的障礙物,必須在所有情況下設置燈帶。)

如果直線障礙物位於空中進近航道 (VFR) 範圍內,在起飛和進近過程中下降後爬升,則為障礙物設置光柵:在任何高度 - 距起飛一定距離剝離 (OP) 長達 1 公里 ;高度超過 10 m - 距離 OP 1 到 4 km;高度為 50 m 及以上——從 OP 到 TIR 末端的距離為 4 km。

光柵,無論高度如何,都必須有以下線性障礙物:

• 限制高於既定表面的障礙物;

• 內務、無線電導航和著陸部門的對象。

工業企業高障礙光柵由於電氣設計師沒有關於障礙物相對於機場、航道、航道、飛機跑道的位置的信息,因此某些地點對光柵的需求及其在機場或線性障礙物的分佈必須由總設計師的任務確定,根據民航部、國防部地區司要求編制。

在高層建築項目的施工部分,進入光柵(樓梯、帶圍欄的平台等)。

在最高點(點)和下方每隔 45 m 應該有障礙物光柵……通常,中間層之間的距離應該相同。應該注意的是,任何障礙物的高度都應考慮其相對於其所在地形的絕對高度的高度。如果建築物位於一個獨立的山丘上,從一般平坦的地形中脫穎而出,則障礙物的高度是從山腳開始考慮的。

對於位於建築工業區的線性障礙物,從上點到建築物平均高度以上 45 m 的高度安裝光柵。

較長的障礙物(圖 1)或一組彼此靠近的障礙物必須在沿著共同外輪廓線的上方點設置擋光板,間隔不超過 45 m。上輪廓線中包含的最高障礙物接收額外的光柵 對於懸掛在桅杆之間的水平網絡(架空電力線、天線等)形式的細長障礙物,無論它們之間的距離如何,光柵都佈置在桅杆(支架)上。

在障礙物的上部點,對於延伸的障礙物和上角點,安裝兩盞燈(主燈和備用燈),同時工作或一次工作一個,如果有自動打開備用火的裝置。主要的失敗了。如果光柵的光在任何方向上被另一個(附近的)物體遮擋,則必須為該物體提供額外的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顯示障礙物,則不會安裝物體覆蓋的火。

在延伸的高障礙物上放置光柵燈的示例

米。 1、在加長型高欄杆上放置光柵示例: A——不超過45m; B — 45 m 及以上... 大米。 2. 沿高層建築群總輪廓佈置輕型防護燈示例: A——不大於45m;在 — 45 m 及以上

煙囪上的燈帶示例

米。 3. 煙囪上的擋光板示例: H——不大於45m; A、B、C — 電源相位

在煙囪上,上燈位於管道邊緣下方 1.5-3 m 處。每個煙囪或桅杆層上障礙燈的數量和位置應確保從每個飛行方向至少可以看到兩個障礙燈。在一些障礙物上放置障礙燈的例子如圖 1 所示。 2 和 3。

光柵用作帶白熾燈 SGA220-130(帶 1F-S34-1 底座)的 ZOL-2 或 ZOL-2M 型障礙燈,以及 ESP-90-1 型燈。

由於缺乏防爆障礙燈,在開發此類照明裝置之前,危險區域的光柵可以使用型號為 N4BN-150) 的燈製成,具有 100 W LN,內表面塗有紅色油漆燈體防護玻璃。

障礙燈安裝在距離服務平台水平約 1.5m 的高度處。 ZOL-2M 和 N4BN-150 設備安裝在由鋼管製成的支架上,鋼管標稱開口為 20 毫米,連接到建築結構(場地圍欄、建築欄杆等)。 ZOL-2 設備使用設備套件中包含的支架進行安裝。

障礙光柵與確保I類能源消費者供電可靠性的程度有關,由兩條線路的兩個獨立電源供電(圖4),從持續欠壓的開關設備(變電站配電盤)開始、工廠室外照明櫃、管理障礙物的車間輸入櫃)

在沒有兩個獨立電源的情況下,允許從一個電源用兩條線路為障礙燈供電,前提是其運行盡可能可靠。允許用一根線路為多個障礙物提供光柵,前提是在每個障礙物的分支上安裝保護裝置。

煙囪式光柵的電源圖示例

米。 4、煙囪式光柵燈的供電電路示例: 1——單極自動開關盒; 2——帶有一個三極自動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電源櫃; A、B、C — 電源相位

可以通過從架空線路中移除電容功率來為支架上的光柵供電。

通常建議使用光電開關根據自然光的水平自動打開和關閉光柵。除自動控制外,還應由企業室外照明控制中心或高障礙物所屬車間提供集中遠程控制。

建議將簡單、自動和集中的光柵遠程控制與整個企業或其各個部分的室外照明控制相結合。

距離障礙燈最近的保護裝置建議採用單桿式(主要安裝在高樓底部)。光柵沿線的控制和保護設備必須是隨機人員無法觸及的(使用帶可鎖門的機櫃,在電氣室安裝機櫃等)。

光柵的遠程控制電路必須確保在電源恢復後自動重新激活(不允許按鈕控制)。為了給光柵供電,通常允許(在地下和沿著結構)鋪設帶鋁導體的非鎧裝塑料絕緣電纜。

一些光柵控制方案的示例如圖 1 所示。 5和6。在圖的圖表中。 5 是對高層建築光柵和這些建築物所在企業範圍內的照明進行自動和集中遠程控制的組合。

第一個光柵 AQ1 和第二個 AQ2 的機櫃通常由單個 AK 控制櫃控制。如果公司有電源櫃AQ1和AQ2兩個控制櫃,建議從不同的AK櫃來控制。 AK機櫃位於廠房室外照明控制室。

安裝在車間(高層建築的天窗是其中一部分)的AQ1和AQ2機櫃提供了直接從車間控制燈箱的能力。改造工程期間光柵的本地控制由安裝在高層建築底部的盒子 1(圖 4)執行。

圖中的示意圖。圖 6 取自典型的輕型煙囪圍欄設計。它為第一和第二源供電的障礙燈提供了共同的控制方案,這增加了所有障礙燈同時失效的可能性。

光柵控制方案示例。選項一

米。 5. 光柵控制方案示例。方案一:QF1-QF3——斷路器; F1-F3——保險絲; KM1-KM5——磁力啟動器; A1 A2 — 自動照片切換器; BF1、BF2——光敏電阻; SA1 -SA3——控制選擇器(鑰匙); ZF1——單極斷路器箱; HL1-HL4——光信號銜鐵; SA4-SA5——開關; AQ1、AQ2——一、二源光柵電源櫃; AK——控制櫃; M——地方當局; O——禁用; D——遙控器; A——自動控制; 1,2——控制電路主備電源輸入; 3——至第二電源櫃AQ2,電路與第一電源櫃AQ1相似; 4——到其他地點的光柵電源櫃; 5 — 室外照明線路的控制電路; 6 — 到光柵的燈。

光柵控制方案示例。方案二

米。 6. 光柵控制方案示例。方案二:QF1、QF2——斷路器; KM1、KM2——磁力啟動器; KV1、KV2 — 斷相繼電器(與燈 HL1 和 HL2 一起,它們在輸入 1 和 2 處發出故障信號); KV3、KV4——中間繼電器; A1 — 自動照片切換器; BF——光阻; F1、F2——保險絲; SA——選擇器(鍵)控制; HL1-HL4——燈光信號配件; AQ1、AQ2——一、二源光柵電源櫃; AK——控制櫃; O——禁用; M——地方當局; A——自動控制; D——遙控器; 1,2——光柵第一、二電源輸入; 3、4 — 到光柵的燈。

筆記。該方案為企業室外照明控制中心遠程控制提供了可能。在這種情況下,磁力啟動器 KM1、KM2 的自由閉鎖觸點用於發出信號。

該方案設計為對每個障礙物(煙囪)單獨供電和控制,這在高層建築較多的大型企業條件下是不切實際的。供應櫃 AQ1 和 AQ2 位於菸囪所在的車間內。 AK控制櫃根據室外照明整體控制方案,可位於室外照明控制中心,也可與光柵電源櫃AQ1、AQ2位於同一位置。

使用的材料來自 Obolentsev Yu 一書。B. 一般工業場所的電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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